2026年07月22日版本
2026年07月23日生效
衡水市冀州区友联交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统称 “我司” 或 “我们”)深知儿童(指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下同)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我们希望通过本政策说明我们在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时对应的处理规则。在使用我们的各项产品和服务(以下统称 “我司服务”)前,请儿童、儿童的监护人(以下或称 “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政策,特别是以粗体标识的条款应重点阅读,在确认充分理解并同意全部条款后再开始使用。
1、若我们获悉用户不满十四周岁,我们将依据衡水市冀州区友联交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以下简称 “本政策”)采取措施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请您陪护儿童共同阅读本政策,在您的同意和指导下使用我司服务、提交个人信息。如果您不同意本政策,将可能导致我司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您应要求儿童立即停止访问 / 使用我司服务。您通过线上界面点击同意本政策,或者您允许儿童使用 / 继续使用我司服务,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包括更新版本)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和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
2、如果用户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使用我司服务前告知其监护人,并在父母或者监护人的指导下阅读本政策。在儿童使用我司服务、提交任何个人信息之前,务必取得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的同意。
3、我们会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在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确同意后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本政策适用于衡水市冀州区友联交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开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转让和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相关活动。当儿童使用任意我司服务时,其监护人通过线上方式确认接受本政策,即对监护人与儿童产生法律约束力。若本政策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正文内容存在冲突,以本政策内容为准;本政策未作出约定的事项,我们将严格依照《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执行。
您完整阅读本政策后,若对本政策或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存有疑问,可通过本政策 “如何联系我们” 章节列明的反馈渠道与我们沟通,我们将依据本政策约定在十五日内予以答复。
本政策主要向您告知并由您主动确认以下七项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存储儿童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五、我们如何管理儿童个人信息
六、本政策的修订
七、如何联系我们
请您知悉,衡水市冀州区友联交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未专门面向儿童推出专属产品或服务,通常情况下我们无法自动识别、判定待处理信息是否属于儿童个人信息,该场景下我们将按照《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统一收集、处理用户个人信息。但当用户通过实名认证或其他途径使我们确认其为儿童身份后,我们将通过弹窗、站内信等形式尽到合理提示义务,提醒用户在监护人陪同、指导下使用我司服务。同时,我们将按照本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对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的账号实施专项保护措施。
儿童在使用我司产品及服务过程中,为向儿童提供对应产品与服务,我们可能收集并使用儿童个人信息。关于信息收集的具体用途、信息范围,以及您拒绝提供信息产生的相应后果,您可查阅《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获取详细说明。此外,若您在使用我司服务过程中主动向我们提交儿童个人信息(例如在平台评论板块发布儿童相关信息),即代表您认可我们依据本政策约定收集、使用该部分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所使用的 Cookies、SDK 及同类自动化技术,同样可能自动采集儿童个人信息,详细内容可查阅《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中 “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s 及同类技术”“第三方 SDK 情况说明” 板块。若我们计划超出前述范围新增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会再次取得儿童监护人的许可。
您知悉并确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下列情形下收集儿童相关信息,无需事先取得儿童监护人授权同意:
1. 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法定义务所必需;
2. 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社会公共利益;
3. 关联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判决执行等司法程序;
4. 为维护儿童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且客观上难以及时取得监护人同意;
5. 相关信息由儿童或监护人自行对外公开;
6. 从合法公开渠道获取信息,如正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示等;
7. 为签订、履行您或儿童与我司签署的协议、书面文件所必要;
8. 保障我司产品及服务稳定、安全运行所需,例如排查、处置平台故障;
9. 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司承诺严格保密儿童个人信息,常规情况下不会主动对外共享、转让、公开可识别的儿童个人信息;仅在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本政策已有约定且您完成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才会开展儿童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操作。相关处理行为均遵照《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第七章 “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 规定的用途、方式与范围执行。
为保障儿童个人信息对外流转安全,原则上我们不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理儿童个人信息。若确有委托第三方处理的必要,我们会提前对受托方的个人信息保护资质、信息处理能力开展安全评估,并签署数据委托处理协议,清晰界定双方权责、处理事项、服务期限、信息处理性质与使用目的,确保委托操作不超出您授权范围。
具体规范如下:
1. 开展信息共享或委托处理前,我们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完成合规核查,包括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本次儿童个人信息共享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以及受托方保护儿童个人信息的专业能力。
2. 我们会在合作协议中明确要求第三方落实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措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监管规范。要求接收儿童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承担高标准保密义务、落实有效保密手段,以不低于本政策约定的保护标准处置儿童个人信息,严禁第三方将儿童个人信息用于未经儿童及其监护人授权的用途,并要求受托企业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我司要求处理儿童个人信息;
(2)配合我司响应儿童监护人提出的各项信息相关申请;
(3)落实信息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生儿童个人信息泄露安全事件,第一时间向我司反馈;
(4)委托合作终止后,立即彻底删除全部儿童个人信息;
(5)不得将受托处理事项转委托其他主体;
(6)依法承担其他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义务。
衡水市冀州区友联交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过程中收集、产生的儿童个人信息,全部存储于中国境内。若存在向境外传输儿童个人信息的需求,我们会提前向监护人完整告知信息出境用途、境外接收主体、配套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另行取得监护人书面同意。
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手段,尽可能避免收集、处理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仅在实现本政策载明用途的必要期限内留存儿童个人信息,法律法规有强制留存要求的除外。关于儿童个人信息存储期限的判定标准,详见《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的保存” 章节。
若我司终止相关产品或服务运营,将立即停止新增收集儿童个人信息,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前通知监护人;服务终止后,我们会对存量儿童个人信息执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司高度重视儿童隐私与信息安全,专门设置专人负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并落实各类合理可行的防护措施保障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1. 严格管控儿童个人信息访问权限,遵循最小授权原则为内部工作人员分级设置访问权限,压缩儿童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工作人员调取儿童个人信息必须完成审批流程,系统会全程记录访问操作轨迹,杜绝违规复制、下载儿童个人信息的行为。
2. 我司已编制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内部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培训与实战演练,确保工作人员明晰岗位职责、应急处置流程。一旦发现或预判儿童个人信息存在泄露、损毁、丢失风险,我们会即刻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补救措施。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及时向儿童监护人告知事件内容、潜在影响、已采取及拟实施的处置方案、儿童与监护人自主避险降损建议、我司为信息主体提供的补救途径。
我们将通过 App 推送、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儿童及其监护人同步上述信息;无法逐一单独通知时,会通过合理有效的渠道发布风险警示。若经评估本次儿童信息安全事件会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我们将第一时间向对应行业主管部门上报。若儿童、监护人合法权益因信息安全事件受损,我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采用加密技术及其他专业技术手段存储儿童个人信息,全方位保障儿童个人信息存储安全。
如需了解更多防护细则,可查阅《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个人信息的保存” 章节,查看我司配套的完整信息安全保护方案。
为方便您与儿童在使用我司产品、服务期间自主查阅、管理儿童个人信息,保障您撤回信息处理授权、注销账户的合法权利,我们已在产品内设置配套操作入口,您与儿童可参照《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用户权利” 章节指引完成对应操作。
若您或儿童发现我们收集、存储、使用、对外披露的儿童个人信息存在错误,可通过《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及本政策 “如何联系我们” 章节列明的渠道联系我司,申请更正相关信息。
出现以下情形时,您或儿童可通过上述沟通渠道,要求我们删除对应儿童个人信息: 1.我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收集、存储、使用、对外提供儿童个人信息;
2.超出约定使用目的、必要保存期限收集、存储、使用、对外提供儿童个人信息;
3.您撤回对我们处理儿童个人信息的全部授权;
4.您或儿童通过注销账号等方式停止使用我司产品、服务。
我司将结合旗下服务更新迭代情况、国家法律法规更新要求,适时调整修订本政策条款。本政策完成修订后,我们会在我司官方平台发布最新版本,并通过推送通知、平台公示等方式告知用户,方便大家及时查阅最新隐私政策内容。
若本政策中信息处理用途、处理方式、信息范围、存储规则、安全防护措施等核心内容发生实质性变更,我们将重新取得监护人同意。未经您明确许可,我司不会缩减您、儿童依据本政策享有的各项合法权利。
如果您或儿童对本政策存有疑问,或是针对儿童个人信息处理事宜提出投诉、意见,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我们;我们在核验监护人 / 儿童身份、收到您的问题、意见或建议后,将在 15 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限)回复您的诉求:
1、通过手机客户端内 “客服” 板块,在线咨询或致电我司客服团队反馈意见、提交投诉;
2、我司设立个人信息保护专属反馈邮箱,您可将相关问题发送至邮箱:275317937@qq.com,我们将在 15 日内(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时限)核查并处理您反馈的全部问题;
3、若您对我司答复结果存有异议,且认为我司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侵害自身合法权益,可向被告住所地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